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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6-09 14:29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
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5﹞16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张卫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犍房权证2008字第YJ0013219号犍国用(2008)第(一)-26117号
不动产坐落: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南段
登记机构: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