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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鹭岛支行;刘德林,邓顺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6-05 16: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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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5﹞16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鹭岛支行;刘德林,邓顺华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1)犍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88号;犍国用(2012)第(一)-12787号犍房权证犍为字第2012073000140号

不动产坐落:犍为县玉津镇漱玉路399号1幢302号

登记机构: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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