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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鹭岛支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27 14: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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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4﹞30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鹭岛支行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1)犍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009号

不动产坐落:犍为县清溪镇书堂街192号天然别苑二期1幢3-2-1号

登记机构: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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