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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张元玲)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16 15: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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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4﹞83号

继承人张元玲(身份证号:5111231970********)对坐落于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596号3幢1单元501号,被继承人戴凤华的不动产权(川(2021)犍为县不动产权第0003646号)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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