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4﹞8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犍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977号、川(2021)犍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717号、川(2021)犍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543号的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证明作废。
若对以上声明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5月16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