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犍不动产登公﹝2023﹞322号
继承人车必用(身份证号5111231969********)对坐落于犍为县清溪镇自强街126号,被继承人王相珍的不动产权0005075,犍国用(2008)第(二)-1376号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