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3﹞166号
兹有申请人:宋健波(身份证号:5111231971********)申请对位于龙孔镇街村一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犍国用(99)第(十)-0063号)办理遗失补发登记和变更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的姓名,将权利人“宋建平”变更为“宋健波”。经查询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登记档案,登记档案中的申请人签字均是签署宋建平的名字,且未找到宋建平和宋健波的任何身份证明材料。现宋健波提供了犍为县龙孔镇石燕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证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权利人宋建平与宋健波(身份证号:5111231971********)系同一人的《证明》以及其它相关的申请材料,为了确保不动产权利人的相关权利和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中的实际困难,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将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犍国用(99)第(十)-0063号)的权利人姓名由“宋建平”变更登记为“宋健波”。
若对以上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7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3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