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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宋健波)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16 17: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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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3﹞163号

宋健波因保管不善,将犍国用(99)第(十)-0063号(证载权利人为宋建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声明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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