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12 11:59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
编号:犍不动产登公﹝2023﹞160号
徐文君因保管不善,将犍房权证字第05232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体中心2号门档案馆三楼)反映。
联系电话:4212678
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