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犍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并经“三农”工作专题会研究同意的《犍为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项目储备计划》,按照“四到县”和“四个不摘”原则,重点突出“五个优先”(政策保障优先、示范创建优先、园区提升补短优先、要素保障齐全优先、镇村干部积极性高优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犍为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摘要
一、项目名称
犍为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
二、项目实施区域
全县15个镇。
三、实施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及15个镇。
四、项目主管部门
县委组织部、县水务局、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六、项目建设任务
实施六大类44个项目。
七、投资概算
项目估算投资11128.33万元,其中财政投入9727.11万元。
八、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拟从项目批准之日7个月内完成。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一、基本情况
犍为县位于成都平原东南部,毗邻乐山大佛,地处长江上游岷江航道末端,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金水道、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重要节点。辖区面积1375平方公里,辖15个镇、164个行政村、39个社区,总人口54万人。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状况
犍为县脱贫对象分布广,巩固成果的任务重。现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9652户24731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01户242人),边缘易致贫户125户342人,突发困难户62户167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9个。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一)按照“扶上马,送一程”原则,衔接资金可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对脱贫对象或监测帮扶对象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产品田头市场建设,配套完善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冷链物流等设施,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户增产增收。
(二)有健全的衔接资金管理制度,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和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利于项目精准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三)项目实施区域群众发展意愿强烈,镇村干部积极性高,组织机构健全和保障有力,能有力推动项目实施。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持续加大脱贫群众产业发展扶持力度,补齐农村产业发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乐山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犍为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围绕全县产业规划布局,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部门指导、镇为主体、村级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规划实施项目。
三、发展目标
通过到户产业发展,实现脱贫户(监测户)增产增收;通过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附属设施及流通设施短板,努力打造“一片区、一主业、一特色”,通过持续改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提升脱贫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助力全县乡村振兴。
第四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项目以设计单位实地勘测里程(工程量)和预算金额为总量进行预算,以财政评审价为补助上限,实际金额以结算审核价据实结算。
一、上级刚性考核任务项目
上级刚性考核任务项目计划总投入4088.35万元,其中财政投入2687.13万元。
1.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总投入2797.5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396.31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覆盖全县15个镇162个行政村,支持有发展能力、发展意愿的脱贫(监测)对象4476户13045人发展产业。按照到户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超过投资总额70%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种养殖品种的具体补助标准。
(1)种植业:计划发展种植业1334亩,其中:特色水果28亩、茶7.5亩、蔬菜117亩、茉莉花7亩、中药材1123亩、烟叶48.5亩、经济林木3亩。
补助标准:茉莉花补助2000元/亩,中药材(姜黄)、烟叶补助600元/亩,其它种植项目补助500元/亩。
种植业项目投入:计划投入157.9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78.98万元。
(2)养殖业:预计年出栏畜禽169645头(只),其中:养猪13715头、养牛135头、养羊3214只、养兔2173只、养鹅4650只、养鸡110969只、养鸭34789只。
补助标准:养猪补助500元/头;养牛补助3000元/头;养羊补助300元/只;养兔补助30元/只;养鸡补助35元/只;养鸭补助25元/只;养鹅补助40元/只。
养殖业项目投入:计划投入2639.5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317.33万元。
(3)补助上限:到户项目财政年补助上限为户均0.8万元。
2.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用于全县脱贫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专项贴息,全年计划贴息补助资金96万元,均为中省衔接资金。
3.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贴息项目
用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专项贴息,全年计划贴息补助13万元,均为中省衔接资金。
4.2023年“雨露计划”学生补助
按照1500元/生·学期标准补助,计划投入200万元,均为中省衔接资金。
5.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助标准按照500元/人·年,财政计划投入10万元,均为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6.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帮扶项目
补助标准按照300元/人·月,财政计划投入320万元,均为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7.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
确定12名脱贫户为山洪灾害危险区的责任人,按照不低于3600元/人·年发放履职补贴,财政计划投入4.32万元,均为中省衔接资金。
8.孝姑镇新塘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产业园区基础项目
财政投入:97.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孝姑镇凉风村
建设单位:孝姑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建设产业道约1.5公里。
资产归属:孝姑镇凉风村集体经济组织。
9.2022年已实施未结算衔接资金项目
解决已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未结算项目,资金缺口450万元。
10.项目管理费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到县衔接资金中计提不超过1%,不足部分在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支出,计划列支100万元。
二、犍为县茉莉花农旅现代农业园区补短提升项目
犍为县茉莉花农旅现代农业园区补短提升项目财政计划投入1681.5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资金投入1404.5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投入277万元。
1.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要求,建立项目资金调剂使用机制,解决由清溪镇为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犍为世纪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实施的茉莉花系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财政投入:1200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清溪镇筒车村
建设单位:清溪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犍为世纪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占地面积约9.91亩的茉莉花系列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个。
资产归属:清溪镇灌引村、洛江村、伯乐村、龙门村、筒车村、胭脂村集体经济组织
2.犍为县茉莉花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基础补短项目
财政投入:54.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清溪镇洛江村
建设单位:清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建设产业道约1.2公里。
资产归属:清溪镇洛江村集体经济组织
3.定文镇太平村-方井村名优茶生产线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150万(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建设地点:定文镇方井村
建设单位:定文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按照“强村带弱村”抱团发展模式,在方井村新建占地约3亩的名优茶加工厂1座,并购买加工设备。
资产归属:定文镇太平村集体经济组织
4.茉莉花保护收购价项目
财政投入:50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清溪镇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支持犍为世纪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犍为县茉莉茶协会组建茉莉花产业联盟,实施“晴花”“雨花”保底价收购,保障花农利益。
5.犍为县产业强镇创建规划编制项目
财政投入:29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清溪镇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实施清溪镇创建产业强镇规划编制
6.“犍为茉莉茶”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和品牌推广项目
财政投入:98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犍为县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1.申报“犍为茉莉茶”区域公用品牌;2.举办茉莉花文化艺术节、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强犍为茉莉茶品牌推广。
7.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规划编制项目
财政投入:100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犍为县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围绕五大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限、生活富裕为目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有关规划编制。
三、争创粮油兔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
争创粮油兔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财政计划投入1547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资金投入1500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投入47万元。
1.粮油兔现代农业园区扩面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1200万元(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入750万元)。
建设地点:舞雩镇康乐村、玉屏镇四联村、响滩村;定文镇黄桷场村;九井镇金鼓村、寿保镇旺家村。
建设单位:舞雩镇人民政府、寿保镇人民政府、玉屏镇人民政府、定文镇人民政府、九井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
(1)核心区:在舞雩镇康乐村建设6个棚。养殖棚预计投入50万元/个(含配套生产用房、水、电、气等设施,下同),共300万元(其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入150万元)。
(2)辐射区:在玉屏镇四联村、响滩村、定文镇黄桷场村、九井镇金鼓村每村建设4个棚,共800万元(其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入150万元/村,共600万元)。在寿保镇旺家村建设2个棚,共100万元。
资产归属:项目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
2.舞雩镇粮油兔现代农业园区补短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150万元(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建设地点:舞雩镇双桥村
建设单位:舞雩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一是依托犍为县现代农业粮油产业园区社会化服务中心,流转土地,建设约50亩水稻育秧基地。二是流转集镇周边土地建设约15亩共享菜园。三是在“田园雅集农场”建设以农耕文化为主题的研学基地。
资产归属:舞雩镇双桥村集体经济组织
3.罗城镇七星村“水稻+”农旅融合项目
财政投入:150万元(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建设地点:罗城镇七星村
建设单位:罗城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一是主要用于流转土地20亩、整治鱼塘、购买充氧机、改造周边动力电和水利设施。二是打造罗城镇水稻社会化服务中心,购买插秧机6台、收割机6台、无人机2台等设备。
资产归属:罗城镇七星村集体经济组织
4.犍为粮油兔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省三星级园区规划编制项目
财政投入:29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犍为县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对标省三星级园区标准,编制犍为粮油兔现代农业园区规划。
5.犍为“天府粮仓”核心区域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18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舞雩镇、罗城镇、龙孔镇
建设单位:舞雩镇人民政府、罗城镇人民政府、龙孔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在舞雩镇康乐村、罗城镇大同村、龙孔镇曙光村适宜区域策划落实稻田艺术。
四、培育犍为县粮油姜现代农业园区(打造“中国姜黄之乡”)项目
培育犍为县粮油姜市级农业园区(打造“中国姜黄之乡”)项目财政计划投入1464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资金投入1355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投入109万元。
1.犍为县粮油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九井镇基地)
财政投入:530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九井镇佳沟村、鱼滩村
建设单位:九井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
(1)在佳沟村打造姜黄示范基地1个,约200亩,并配套产业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在峰门村新建提灌站1个并配套引水涵管、灌溉沟渠等设施。计划投入180万元。
(2)在九井镇鱼滩村建设“姜子芽”农产品展销中心,计划投入350万元。
资产归属:佳沟村、鱼滩村集体经济组织
2.犍为县粮油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大兴镇基地)
财政投入:82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大兴镇
建设单位:大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
(1)打造大兴实验示范基地,计划投入330万元。
(2)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环线约1000亩,计划投入80万元。
(3)建设产业路、囤水田、水窖、石河堰等配套基础设施,计划投入415万元。
资产归属:项目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
3.犍为县姜黄种植省级标准化示范创建
财政投入:81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建设内容:创建犍为县姜黄种植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4.创建“中国姜黄之乡”项目
财政投入:28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创建“中国姜黄之乡”,加强姜黄品牌建设。
五、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补短项目
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补短项目财政计划投入734.5万元。
1.定文镇方井村争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补短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190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定文镇方井村
建设单位:定文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整治定文派出所至三岔河水库管理处连接路约2.7公里并铺设0.05米厚沥青混凝土面层。
资产归属:定文镇方井村集体经济组织
2.石溪镇联盟村争创省级重点帮扶优秀村基础设施补短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292.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石溪镇联盟村
建设单位:石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硬化产业道约4.5公里。
资产归属:石溪镇联盟村集体经济组织
3.双溪镇小市村争创市级重点帮扶优秀村基础设施补短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252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双溪镇小市村
建设单位:双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1.修建蓄水池6个,200方/个;2.山坪塘整治2个;3.道路硬化约3公里;4.道路拓宽约1公里。
资产归属:双溪镇小市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解决突出短板事项项目
解决突出短板事项项目财政计划投入1612.98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资金投入1386.98万元,市级衔接资金投入120万元,县本级衔接资金投入106万元。
1.寿保镇水井村基础设施补短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77.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寿保镇水井村
建设单位:寿保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1.对约2.5公里水果产业核心区道路加宽1米;2.路面整修约250平方,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约5000平方米,厚0.05米。
资产归属:寿保镇水井村集体经济组织
2.寿保镇水井村特色产业补短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180万元(其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入150万元)。
建设地点:寿保镇水井村
建设单位:寿保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新建特色水果(蓝莓)示范园约10亩,草莓园约20亩,新改建“黄美人”晚熟柑橘园改建约90亩。
资产归属:寿保镇水井村集体经济组织
3.芭沟镇水星寨村道路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136.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芭沟镇水星寨村
建设单位:芭沟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硬化产业联通道路约2.1公里。
资产归属:芭沟镇水星寨村集体经济组织
4.芭沟镇黄家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财政投入:48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芭沟镇黄家山村
建设单位:芭沟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平整土地约100亩,并完善作业道及灌溉管网、抽水设备。
资产归属:芭沟镇黄家山村集体经济组织
5.罗城镇村级道路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90.48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罗城镇竹山村
建设单位:罗城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拓宽竹山村村组道路约1米,约3公里长。
资产归属:竹山村集体经济组织
6.清溪镇龙门村道路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4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清溪镇龙门村
建设单位:清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建设通村道路约0.7公里。
资产归属:清溪镇龙门村集体经济组织
7.铁炉镇农荣村道路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45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铁炉镇农荣村
建设单位:铁炉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建设村组道路约7公里。
资产归属:铁炉镇农荣村集体经济组织
8.铁炉镇朝阳村农田水利灌溉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3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铁炉镇朝阳村
建设单位:铁炉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铺设输水管道约3公里,新建一个100立方米的蓄水池。
资产归属:铁炉镇朝阳村集体经济组织
9.铁炉镇安南村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特色产业补短提升项目
财政投入:30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铁炉镇安南村
建设单位:铁炉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1.铺设管道约5公里,新建2个蓄水池,每个100立方米;2.加宽桥梁约25米,由3.5米加宽到5.5米。
资产归属:铁炉镇安南村集体经济组织
10.定文镇新场村提灌站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7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定文镇新场村
建设单位:定文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新建提灌站1个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资产归属:定文镇新场村集体经济组织
11.双溪镇兰花村道路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201.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双溪镇兰花村
建设单位:双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硬化村组道路约3.1公里。
资产归属:双溪镇兰花村集体经济组织
12.双溪镇柳溪村、同兴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财政投入:56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双溪镇柳溪村、同兴村
建设单位:双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1.在柳溪村修建提灌站1个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同兴村铺设管道约4000米。
资产归属:双溪镇柳溪村、同兴村集体经济组织
13.舞雩镇葵花村粮油园区水利设施补短项目
财政投入:5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舞雩镇葵花村
建设单位:舞雩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新建提灌站1座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资产归属:舞雩镇葵花村集体经济组织
14.舞雩镇高龙村茶叶现代园区水利设施补短项目
财政投入:80万元(中省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舞雩镇高龙村
建设单位:舞雩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恢复大沟水库提灌站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资产归属:舞雩镇高龙村集体经济组织
15.石溪镇前丰坝、铁炉镇五一坝农旅农业产业规划项目
财政投入:58万元(县本级配套衔接资金)。
建设地点:石溪镇、铁炉镇
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完成石溪镇前丰坝、铁炉镇五一坝农旅农业产业整体规划。
第五章 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已到位资金情况
截至目前,上级已下达我县中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30万元(其中定向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原中省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630万元),省级资金3510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1050万元(其中523.8万元定向用于2023年建制场镇服务提升建设项目),合计到位资金5790万元,可安排使用资金5266.2万元。
二、项目资金筹措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总投入11128.33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总计投入9727.11万元,其他资金(含自筹资金)1401.22万元。目前,资金缺口4460.91万元。缺口部分在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验收结算结余资金、2023年上级下达下批次资金以及次年下达资金中解决。
第六章项目实施方式
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行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农户自行实施,项目所在镇、村作好指导、监督、管理和督促。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镇按照项目规划分类分项组织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报请县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以镇为单位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随机抽查(不足10户实行全覆盖验收)。抽查验收合格,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发到户。
二、2023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及2022年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和县水务局组织实施。
三、雨露计划项目:对符合补助的学生家庭,按照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通过“一卡通”直发到户。
四、茉莉花系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由清溪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犍为世纪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以财政评审价为最高限价,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确定施工单位(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预拨比例根据合同约定或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五、参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以财政评审价为最高限价,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确定施工单位。道路建设委托农村公路设计所进行规划设计,路基由建设单位负责,满足施工要求。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并进行培训,务工报酬不低于财政投入的15%,重点向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搬迁户、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覆盖。
六、其他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以财政评审价为最高限价,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确定施工单位(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预拨比例根据合同约定或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其中道路建设项目委托农村公路设计所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路基由项目镇负责,满足施工要求。
第七章 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一)2023年5-6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预算、方案编制、审批等工作,全面开展到户项目建设。
(二)2023年7月:完成到户产业项目县、镇、村三级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2023年7月-12月: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四)2023年12月: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报账一批”的原则,及时组织县、镇、村分级分类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当年衔接资金拨付率得到97%以上。
第八章 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全县4476户通过发展畜禽养殖及当年投产见效的种植业项目2023年预期新增纯收入2600余万元,人均增收2000余元。其余项目实施后,将极大改善项目实施区域生产生活条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补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短板,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产业发展实施区域农业生产能力,带动群众致富增收。
二、社会效益
通过合理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扶持脱贫群众发展产业、补齐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附属设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
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要站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为优质工程、民生工程、长期工程的高度,对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实施、验收、资金拨付、资产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常态化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指导项目实施。
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各镇切实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征求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高度重视、尊重、吸纳合理建议,切实做好项目公示公告,让群众知情、积极参与、共同监督。
三、部门配合,明确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职责:
(1)负责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并报县政府审批;
(2)加强监督、指导,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3)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项目验收;
(4)做好分配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项目报账;
(5)完善县级项目档案,指导镇村完善项目档案;
(6)做好县级公示,监督、指导镇、村公示;
(7)接受上级监督、检查;
(8)负责衔接资金和项目监管;
(9)负责茉莉花保护价收购项目、犍为县产业强镇创建规划编制、创建“中国姜黄之乡”品牌等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2.县委组织部职责:负责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监督指导,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该项目验收,实施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查。
3.县财政局职责:负责财政衔接资金的划拨和监管。
4.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1)负责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村组道路的设计预算工作并出具相关图纸;
(2)负责农村公路施工过程质量监督,项目完成后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出具质量检测意见。
5.县发展改革局职责:负责指导2023衔接资金项目中参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指导完成公开招标项目立项批复,指导建设单位规范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参与以工代赈项目验收等工作。
6.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职责:负责2023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帮扶项目实施。
7.县水务局职责:负责2023年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贴项目组织实施。
8.县市场监管局职责:负责犍为县姜黄种植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项目组织实施。
9.犍为世纪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责:负责代建茉莉花系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10.项目实施镇职责:
(1)指导、监督项目村立项、申报;
(2)指导、协调村组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占地、青苗清除);
(3)负责“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劳务组织、培训,并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方式组织项目实施;
(4)组建镇项目监督小组,监督项目实施过程;
(5)按月上报项目进度;
(6)完善本级项目档案,指导村上完善项目档案;
(7)做好镇级公示,指导、监督村上公示;
(8)监督、指导项目所在村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
(9)严格核定项目用地情况,确保用地符合土地管理要求(以县自然资源局图斑核实为准)。农村道路、设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占用耕地的要履行“进出平衡”手续;占用林地应具备林地使用审批手续。
11.村级职责:
(1)按规定进行项目立项并向镇申报;
(2)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占地、青苗清除);
(3)组建村级项目监督小组,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
(4)督促项目实施农户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5)完善本级项目档案;
(6)做好村级公示;
(7)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强化项目后续管理。
四、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1.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犍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监管和项目验收制,严把工程质量关。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4.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各镇监督、指导项目村和实施农户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确保到户项目和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2-1.犍为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投资汇总表
2-2.犍为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到户产业项目汇总表
2-3.犍为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园区扩面补短类项目(产业类)投资明细表
2-4.犍为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投资表
2-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6.犍为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