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凯等16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水电气通讯等垄断行业监管的建议”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水电气通讯企业共有7家,其中通讯企业为省级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定价或调价权限,只能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收费标准;水电气企业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电力公司主要依据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犍发改价格〔2016〕30号;水公司主要依据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犍发改价格〔2019〕6号、犍发改价格〔2025〕18号、犍发改价格〔2018〕4号;燃气公司主要依据犍发改价格〔2025〕14号。
你们关注的水、电、气、通讯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或网络型基础产业特征,其终端销售价格(资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权限,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均集中在省级及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或由省级公司统一确定,市级公司在执行层面有部分的微调权限。
二、现场检查情况
收到提案后,通过现场查看、调阅账簿、抽查收费票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重点查验:有无超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取费用;有无强制服务、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有无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方式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有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一)价格执行方面。各相关企业均按照省、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公司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二)收费行为方面。各类收费项目、标准在营业厅或相关APP上进行了公示,未发现强制服务并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市场竞争方面。通讯行业县级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各运营商均推出了不同资费套餐供用户选择;水、电、气作为区域专营行业,其价格主要受政府管制,检查中未发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或低价倾销等行为。
三、下一步监管重点
(一)加强行业垄断的监管。2024年5月,经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8月施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了事前有效预防行政垄断的法律法规。2025年8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从法规层面对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行为进行了细化认定,重点防止了公用事业领域事实上的经营垄断行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因管网设施投资巨大、重复建设不经济、服务需全域覆盖等特点,通常由单一主体在特定区域运营,这是市场客观形成的基础设施格局。县市场监管局将督促企业严格自律、守法经营,严厉打击企业借自然垄断之便实施强制交易、乱收费、排挤竞争等非法垄断行为。
(二)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发改、经信、住建、水务等部门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重点从以下范围和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1.通讯行业。通过规范服务礼仪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套餐当月剩余流量次月结转清零切实惠及消费者、开展“总经理接待日”直面诉求等方式全力营造合规、透明、优质的通信服务环境。
2.供水行业。持续落实水源、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常态化水质检测,全速加快管网改造和水厂技改进度,坚持做好用水科普常态化宣传,切实提升群众供水服务满意度。
3.电力行业。严格执行和落实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切实降低居民用户用电成本;严格审查停电计划,通过压缩停电范围、缩短停电时间、提前与沿线企业酒店等商家沟通,尽力避免计划停电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4.燃气行业。深耕老旧管网升级改造、承压成本倒挂保障居民用气价格、实行专项气价补贴推行多项惠民政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我们将继续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诉即办,高效处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优质的要素保障。
谢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贾小平 联系电话:4212885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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