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协提案 > 正文

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函

文章来源:犍为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0-27 10:34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

 县妇幼保健院、杨旭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犍为县婚前医学检查率预防母婴传播疾病”的提案,我单位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起,我县婚姻登记中心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广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政策及好处,积极引导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去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专门在婚姻登记宣传资料上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进行体检。通过不断努力,近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具体举措

(一)强化机构设置。为确保完成这项民生实事任务,犍为县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大厅内设置婚检咨询处,由犍为县妇幼保健院派工作人员对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做咨询服务,出具《犍为县免费婚前孕前检查介绍信》。

(二)强化宣传引导。为营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营造良好氛围,专门在婚姻登记大厅宣传墙和排号机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相关好处,公示婚前检查流程。同时,婚姻登记大厅工作人员在办理结婚登记前积极动员新人去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三)强化沟通协调。为满足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新人快速办理需求,县民政局积极加强与县卫健局和县妇幼保健院的沟通协调,通过协调,妇幼保健院开设了婚检绿色窗口,优化婚检流程,对于临近下班时间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采取先办理结婚登记证再到县妇幼保健院检查的方式处理,实现了办理结婚登记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无缝对接。

三、存在问题

(一)办理结婚登记前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群众心理上觉得办理婚姻登记时间久、效率低、程序繁杂。由于婚姻登记中心距离县妇幼保健院距离较远,且没有直达公交线路,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不方便,且需往返跑,需要时间较长,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大多是看了日子的,对先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再办理结婚登记比较抵触,意见较大,经常以此投诉婚姻登记中心。

(二)强制婚检要求被取消,婚姻登记机关引导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难度大。一200310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事项,婚姻登记机关缺乏政策支撑。二是2019年《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9106号)文件规定不得将婚检、计生证明等设定为婚姻登记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三是2020《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提升暨加强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殡葬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070号)规定严禁强制婚检,不得将婚检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

(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没有具体明确,给结婚登记工作带来了困难。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款明确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没有明确“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哪些。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疾病:(一)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二)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疾病;(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四)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发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母婴保健法虽然说明了婚检项目和暂缓结婚的情形,但也未确定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三是县妇幼保健院为方便结婚当事人,节约婚姻医学检查时间,在遵循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不愿意现场等结果的,采取检查完即可先行离开,先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如有问题电话再告知的方式办理。但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在婚前医学检查结果和医学建议栏上一般都没有填写相应内容,为结婚登记工作带来了困难。

四、下步打算

    县民政局将围绕目标,克服困难,转变思路,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确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提高我县人口出生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睦。一是由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压实乡镇宣传主体责任,通过推行免费婚检、强化宣传教育、规范优化服务等措施,积极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二是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利用志愿服务站和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平台,向婚育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咨询指导,免费提供叶酸、婚前医学检查宣传资料等。三是利用职工会议和民政干部会议,广泛宣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重大意义,提高干部思想认识。要求婚姻登记大厅工作人员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工作作为办理结婚登记前的首要程序。

谢谢你们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婚前医学检查宣传相关图片

 

 

犍为县民政局

 202077

 

(联系人:李其芳;联系电话:4253011。)

  

 

附件

 

婚前医学检查宣传相关图片

 

IMG_20200630_162249

 

微信图片_20200630105856

IMG_20200630_162057

IMG_20200630_162116_1646599873085723,微信图片_2020063010585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