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容委员: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停车位中划定残疾人专用车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围绕残疾人专用车位划定工作,县城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相关规定,并落实专人负责车位划定、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在向县政府请示同意后,对城区停车位进行补划时,将调剂50个左右车位设置为残疾人专用车位,并严格按照残疾人专用车位设置标准和要求进行划定;加大对停车收费人员的管理,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划定后,收费人员要熟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相关规定,确保专用停车位不被擅自占用、挪用等,主动维护好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犍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