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高效规范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8〕27号)要求和市、县政府的具体部署,县政务服务中心已牵头完成了我县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共368项,并形成《犍为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其中行使层级为乡(镇)的共37项;行使层级为村(社区)的共20项。
在《犍为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公布后,县级各部门应及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事项领取、运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涉及乡(镇)、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开、运行。
县效能办将对公共服务事项公开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犍为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犍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