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关于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阳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2017年第2号
2017年8月11日至8月14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体检”异地执法工作组在对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阳煤矿进行“安全体检”监察执法时,发现该矿掘进巷道进入+160m水平11采区与+215m水平22采区之间的防隔水煤柱且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阳煤矿停产整顿7天(2017年8月31日-9月6日)。
自停产整顿之日起,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阳煤矿不得组织生产并接受社会监督,只允许按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