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气候趋势预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公开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信息公开自建平台,以县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我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审核,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发布审查,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和发布。犍为县气象局高度重视社会评议工作,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通过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保障群众监督和参与权,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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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犍为县气象局联系(联系电话:0833-422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