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犍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紧扣“重大产业项目提升年”工作主题,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单位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条,涉及内容包括一是园区建设、企业入驻情况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其他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善信息保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流程,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所有上网信息都进行过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泄密。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未开办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所有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掌上犍为”APP和单位公示栏等渠道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委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由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通过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未收到意见建议,我委将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平、公正、准确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因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深入,致使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缺乏专业素质类人才,对于政策法规类公开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养。二是加强对全单位各股室的日常信息收集和发布。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且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犍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犍为基地孵化园;邮编:614400;联系电话:0833-425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