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溪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石溪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知识和要求,由专人对信息平台进行管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信息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众号、APP、村(居)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社会救助和防汛抗旱等各方面信息142条,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镇主要通过“微犍为”微信公众号、“掌上犍为”APP、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无自建或开设其他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公开信息均由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务公开落实工作,由镇纪委牵头做好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成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电话、邮件、“心连心”、网络评语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因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石溪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提升,对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程度有待深化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石溪镇将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以及反应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深挖信息的利用价值,从多角度、多维度方面对信息进行解读,并全面的对信息进行处理,让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溪镇联系(地址:犍为县石溪镇民乐街260号;邮编:614400;联系电话:0833-418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