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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场镇建设、“五清”行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环保、农业生产、防洪度汛、脱贫攻坚、公路建设等方面的信息87条,其中通过四川省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信息50条,乐山市委市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发布信息37条,通过“掌上犍为”APP公开信息4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高质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镇利用省、市信息公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掌上犍为”APP积极推送各类政府信息和罗城镇相关信息,不存在自建新媒体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三审”原则,由经办人员收集信息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主要领导进行审发,严把信息质量,避免信息出现错字、漏字等问题。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充分保障群众监督权和参与权,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本年度无因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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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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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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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素能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努力在全镇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犍为县罗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犍为县罗城镇新街199号;邮编:614411;联系电话:0833-436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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