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各项决策部署,以《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犍为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信息46条,其中涉及环境审批项目公示24条、环境质量状况公报12条、行政处罚公示4条,其他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犍为生态环境局无依申请公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新增平台建设,主要是通过单位公示栏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由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职能股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发文制度负责对信息公布,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不够明确;二是政务公开人员对公开流程不熟悉;三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犍为生态环境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乐山市犍为县敖家路56号,邮编:614400,电话: 0833-422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