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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由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7条,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公开 23 条。在公开的87条政府信息中,一是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43条;二是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公开,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努力查找本单位相关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信息,全年共公开物价相关信息37条;三是其他领域信息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健全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5条,已公开4条,其中1条属于四类过程性信不予公开;在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犍为县人民政府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于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网站栏目要求,提供相符合的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时按规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并定期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和问题整改。三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四是在本年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中,我单位未收到不满意评价,未收到具体反馈需整改问题,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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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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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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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等。针对这些问题,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报告统计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33-4221453。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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