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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现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犍为县2023年度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中共犍为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犍为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犍为县总河长令(第1号):2023年犍为县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犍为县2023年防汛责任人公示、犍为县水务局2018年-2022年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2022年犍为县水资源公报、关于《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等。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一步提升。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未开办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所有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掌上犍为”APP和单位公示栏等渠道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由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通过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未收到意见建议,我局将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平、公正、准确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因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犍为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含附件2)仅表格_01_副本.pn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定稿 -表格调整版_01_副本.pn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犍为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含附件2)仅表格_04_副本.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存在一定的被动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主动性。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工作责任。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把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府部门与市场、与社会沟通的一个重要方式。加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回应公众关切。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审核,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统计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犍为县水务局办公室(电话:0833-4251939;地址: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1号;邮政编码:6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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