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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溪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精神及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调整完善石溪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加强全镇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向社会公开人居环境治理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防汛抗旱等各方面信息123其中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36主动对外公开涉及乡村振兴信息24条;实施人居环境治理“三大行动”,及时对外公开环保举报热线,对工作动态进行常态化宣传,主动公开信息21条;围绕森林防火、防汛减灾、交通劝导、地灾防治、用电用气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进行对外公开,发布信息4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镇主要通过“微犍为”微信公众号“掌上犍为”APP、“江岸石溪”微信公众号(已注销)、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务公开落实工作,由镇纪委牵头做好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成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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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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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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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经办人员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要表现个别公开事项公开不及时,存在事后公开现象二是经办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队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要求理解不透彻。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增强经办人员公开意识以及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做到及时、准确、合规的公开信息。二是不断提升经办人员责任感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溪镇联系(地址:犍为县石溪镇民乐街260号;邮编:614400;联系电话:0833-418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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