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2021年,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我局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借助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掌上犍为、犍为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大气、水、声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布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公告,做好环保督察和环境应急信息、空气重污染信息公开。二是按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政府采购意向信息等信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及时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及备案登记信息公示栏目,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及备案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99条,报告表及时发布受理公示12条,并对已批复项目情况发布公告12条。
2.加大环保执法公示情况
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全年发布执法信息69余条,行政处罚17条。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3.推进重大规划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3月,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完成《犍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初稿),先后向县级各部门征求意见2次、提交专家审查1次,于2021年12月21日将《规划》提交犍为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审议。编制单位根据部门反馈意见、专家意见以及县环保委会意见进行了修改,目前,《规划》正在提交犍为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中。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未自建政府网站或微信、微博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按照初审、审核、审发的信息发布步骤,对发布信息内容进行三审,确保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功能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作用,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
二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以水、气以及土壤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管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信息等六个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流程,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乐山市犍为县敖家路56号,邮编:614400,电话: 0833-422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