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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编制犍为县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犍为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5条,向社会公众展现了信访部门工作。

  (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职责。县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和信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形成了有效的工作体系。

  (二)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信息发布规定,明确信访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规范信息发布审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三)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全县信访工作,做好信访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现信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0
(七)总计 0 0 0 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3月,根据《犍为县机构改革方案》,在县委县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的信访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县信访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委县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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