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乡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成果,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先后多次召开了乡村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同时,针对各部门、各村工作实际分解下达全年目标任务,对应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根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计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的相关人员。目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盛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盛乡党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公开事项、公开程序等内容,对各项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三)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对工作流程和制度进行了重新设计,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必选项,将信息公开融入了文、会、事办理过程。二是细化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监督、问责等工作流程。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新盛乡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和绩效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点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将社会评议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四)提升保密意识。我乡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乡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条,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公开性。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应进一步广泛听取民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一些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体制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着力载体建设。整合全乡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