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8〕32号)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自愿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确定我县2018年度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服务业强县支撑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9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33-4236401
附件: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度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犍为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18年7月2日
文章来源:犍为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8〕32号)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自愿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确定我县2018年度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服务业强县支撑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9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33-4236401
附件:乐山市犍为县2018年度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犍为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