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发改项目审〔2018〕46号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犍为县龙孔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送<犍为县龙孔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犍为县龙孔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18-511123-48-01-271330。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龙孔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该项目完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改善通行条件,确保居民出行畅通便利,最大限度方便棚户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四、项目业主: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建设地点:犍为县龙孔镇。
六、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道路长335米、宽16米,其中车行道10米,人行道6米;改建桥梁长25米、宽16米,其中车行道10米,人行道6米。预留供电、通讯、给排水、燃气等管线及亮化工程。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专项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180天。
九、项目负责人:祝永松;
项目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18990624253。
此复。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