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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犍为县 发布时间: 2022-01-04 10:5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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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21〕18号)精神,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一次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咬定“争创全国一流交通、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目标不动摇,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和交通强县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保障、创新管理、转型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县建设乐山市域副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外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城。

二、工作目标

截至2020年底,全县农村公路达到2635.8公里,其中县道290.6公里,乡道518.7公里,村道1826.5公里,所有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镇、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管养体制。一是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镇管、村道村管”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二是发挥镇村两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组道路的日常养护工作;三是发动农民群众参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从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承担20%,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足额保障);二是落实养护工程资金,从2021年起,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600万元/年、乡道300万元/年、村道300万元/年(确保年均养护工程实施里程数不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数的5%);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建立财政投入与养护成本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根据每年四川省公路基础数据库纳入统计里程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二是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三是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四是切实加强路政管理;五是加快推进农村交通信息化建设;六是提升农村公路出行品质。

(四)加强目标绩效考核。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以路况、养护工程里程、养护资金、机构能力建设等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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