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新增密码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4〕59号)等15个文件要求,综合部门反馈意见,对《犍为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作以下调整:
对《犍为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中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等15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此次调整涉22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43项,取消19项,变更158项,删除1项。调整后,我县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610项,其中:行政许可254项,行政处罚4378项,行政征收63项,行政强制170项,行政确认49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5项,行政检查303项,行政奖励112项,其他行政权力248项。
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更新,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动态调整责任事项清单。调整后的权责清单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附件:1.犍为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2025年第一次调整)
2.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新增、取消、变更、删除清单
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犍为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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