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及《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川编办函〔2020〕39号)要求,结合我县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实际,现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此次调整涉62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6项,取消34项,变更名称20项,移出《犍为县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2项。
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将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调整到位,并同步调整“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犍为县新增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犍为县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犍为县变更名称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4.犍为县移出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犍为县行政审批局 犍为县司法局 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