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名录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类型 | 备注 |
| 1 | 犍市监处罚〔2026〕102号 | 犍为县利枫商务酒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 | 犍为县利枫商务酒店 | 92511123MA6BMFR949 | 刘刚 |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 处以罚款160.00元(大写:壹佰陆拾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11日 | 认证认可 | |
| 2 | 犍市监处罚〔2026〕105号 | 犍为裕满成餐饮店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犍为裕满成餐饮店 | 92511123MAK5Y6LN1N | 李佳芋 |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1.警告; 2.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1瓶“压片糖果”(已开封); 3.处以罚款500.00元(大写:伍佰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19日 | 食品 | |
| 3 | 犍市监处罚〔2026〕100号 | 犍为大润世纪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 | 犍为大润世纪发商贸有限公司 | 91511123MA6A3WR7XP | 朱江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没收违法所得92.60元(大写:玖拾贰圆陆角整); 3、处以罚款1092.60元(大写:壹仟零玖拾贰圆陆角整); 上述罚没款共计1185.2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伍元贰角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15日 | 产品质量 | |
| 4 | 犍市监处罚〔2026〕108号 | 犍为孟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对其商品的功效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犍为孟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2511123MAEQFJ8M03 | 曾姣 |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对其商品的功效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1、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2、对当事人对其商品的功效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26日 | 反不正当竞争、食品 | |
| 5 | 犍市监处罚〔2026〕104号 | 犍为雯垚网络服务部未对送餐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 犍为雯垚网络服务部 | 92511123MACFU2M44D | 胡雯垚 | 未对送餐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警告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25日 | 食品 | |
| 6 | 犍市监处罚〔2026〕107号 | 犍为悦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对送餐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 犍为悦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511123MADNOPMA1C | 谭红峰 | 未对送餐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警告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25日 | 食品 | |
| 7 | 犍市监处罚〔2026〕110号 | 犍为县蔡七孃叶儿粑店生产加工无标签的食品 | 犍为县蔡七孃叶儿粑店 | 92511123MA67D1TK62 | 蔡贵春 | 生产加工无标签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 警告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27日 | 食品 | |
| 8 | 犍市监处罚〔2026〕109号 | 犍为县罗城王氏羊肉餐馆从事网上刊载的食品生产者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犍为县罗城王氏羊肉餐馆 | 92511123MA6B1TUR4R | 王永航 | 从事网上刊载的食品生产者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1.对当事人从事网上刊载的食品生产者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和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2.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5月27日 | 食品 | |
| 9 | 犍市监处罚〔2026〕112号 | 犍为县享哆味快餐店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犍为县享哆味快餐店 | 92511123MA633A0H3C | 黄守建 | 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1.警告; 2.没收上述批次超过保质期的“汉堡胚面包”269个; 3.处以罚款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圆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6年6月1日 | 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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