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名录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类型 | 备注 |
1 | 犍市监行罚字〔2022〕0007号 | 犍为鸿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平店不正当价格行为案 | 犍为鸿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平店 | 91511123MA6282YL7K | 彭静 | 不正当价格 |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 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 价格和竞争 | |
2 | 犍市监行处字〔2022〕0030号 | 犍为蜜蜂早安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 犍为蜜蜂早安经营部 | 92511123MA636T3T94 | 曾永超 | 虚假宣传 | 依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 价格和竞争 | |
3 | 犍市监处罚〔2022〕0022号 | 犍为县张锦记火锅店虚假宣传案 | 犍为县张锦记火锅店 | 92511123MA683H2F35 | 刘彦杰 | 虚假宣传 | 根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前款“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 | 罚款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 | 价格和竞争 | |
4 | 犍市监行处字〔2022〕0021号 | 犍为县王兵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犍为县王兵超市 | 92511123MA66N7L36X | 王兵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1、没收违法所得11.80元(大写:壹拾壹元捌角); 2、处以罚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20011.80元。(大写:贰万零壹拾壹元捌角)。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 | 食品 | |
5 | 犍市监行处字〔2022〕0039号 | 犍为县邓东梅副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犍为县邓东梅副食店 | 92511123MA657TT717 | 邓东梅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傅乐甜乳酱”1罐(250克/罐); 3、处以罚款500.00元整(大写:伍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 食品 | |
6 | 犍市监行处字〔2022〕0038号 | 犍为虞淼淼日杂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犍为虞淼淼日杂店 | 92511123MA656NK99M | 虞洋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予以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虾皮”4瓶(250克/瓶); 3、处以罚款500.00元整(大写:伍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 食品 | |
7 | 犍市监行处〔2022〕0035号 |
犍为县纪家李强兵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犍为县纪家李强兵副食店 | 92511123MA63R4G43Q | 李强兵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5瓶达利园青梅绿茶(净含量:500ml/瓶)、2瓶雪花啤酒(净含量:330ml/瓶); 3、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 食品 | |
8 | 犍市监行处〔2022〕0036号 |
犍为县纪家虞尚洋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犍为县纪家虞尚洋副食店 | 92511123MA630P2F4F | 虞尚洋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5袋驼果果葡萄干(净含量500克/袋)、2袋花生软牛轧(净含量128克/袋); 3、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 食品 | |
9 | 犍市监行处〔2022〕0037号 | 犍为县张二姐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案 | 犍为县张二姐饭店 | 92511123MA62EQNDXD | 张冬茂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瓶嫩肉粉(净含量280克/瓶,已开封,1瓶剩余约20克,1瓶剩余约200克); 3、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 食品 | |
10 | 犍市监处罚〔2022〕0017号 | 黄绍银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黄绍银 | 92511123MA67KMKP5A | 黄绍银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条 | 1、对当事人未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未经登记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的行为予以警告; 2、对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 食品 | |
11 | 犍市监处罚〔2022〕0012号 | 犍为县窦记食品店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 犍为县窦记食品店 | 92511123MA65KPDH1Y | 窦洪波 | 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1、没收剩余不合格的酱油40瓶(规格:500mL/瓶); 2、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3、对当事人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作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的从轻处罚; 4、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作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的减轻处罚; 以上罚没款合计20200.00元(大写:贰万零贰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 食品 | |
12 | 犍市监处罚〔2022〕0010号 | 犍为县石溪纯香酿造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犍为县石溪纯香酿造厂 | 92511123MA625AX04F | 窦瑞彬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 食品 | |
13 | 犍市监处罚〔2022〕0028号 | 犍为县张超华卤食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犍为县张超华卤食店 | 92511123MA630FQ232 | 张超华 |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 | 食品 | |
14 | 犍市监行处〔2022〕0020号 | 犍为罗城祥容药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犍为罗城祥容药店 | 91511123MA62FUMA5T | 夏敏芳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 1、没收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仁和“口漱净清洁护理液”1瓶(型号规格:200ml/瓶); 2、对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 | 医疗器械 | |
15 | 犍市监行处〔2022〕0019号 | 犍为县黄远军商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案 | 犍为县黄远军商店 | 92511123MA69QL2R9 | 黄远军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没收“温洛丝牌电吹风”(规格型号:665 1250W,生产日期:2020-7)1台,没收“温洛丝牌电吹风”(规格型号:WLS-2000,生产日期:2020-7)5台; 2.没收违法所得1201.50元(大写:壹仟贰佰零壹元伍角); 3.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3201.50元(大写:叁仟贰佰零壹元伍角)。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 质量 | |
16 | 犍市监处罚〔2022〕0016号 | 犍为聚永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案 | 犍为聚永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915111235904889068 | 黄华 | 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 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 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