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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犍为县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犍为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8-12-17 13: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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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犍为县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乡镇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情况等。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2017年度,各乡镇、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保持稳定,预算管理持续加强。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财政局编制的2017年决算收支表表明: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8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99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6700万元、调入资金157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6万元、上年结余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8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3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2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72万元、年终结余48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2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04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00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52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517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89万元、调出资金15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上年结余3533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5万元,支出415万元,年终结余3533万元。

社保基金总收入10655万元总支出7108万元当年结余35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416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但审计过程中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主要问题有: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资金核算不够规范、财政收入征管管理不到位、税收惠民政策不到位、欠征耕占税等。

二、乡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岷东乡、县地税局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财务核算不够规范等。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78月至20188月,县审计局完成了对城南新区1号地块安置房、敖家镇敬老院、孝(姑)新(民)公路新民段改善工程、公平乡土地整理项目、河东集中供水工程等的竣工结算审计,送审金额共计1.55亿元,审定金额为1.47亿元,审减金额800万元。截止20188月尚有涉及资金1.59亿元共57个项目正在实施审计。完成了对犍为一中、新民安置房、环岛路、罗城4A级景区等12个重点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有针对性的对每个项目提出了整改和完善竣工结算资料的建议意见。加大对五犍沐快速通道、新民进园大道、下龙路、龙公路、龙大路、铁(炉)新(民)路、犍为高中体育馆三期(三中心)等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监督。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工程未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多计工程款;业主单位对工程监管不到位;业主单位不按时送审,无法对现场工程量进行核实;工程投资未发挥应有的效益;工程进度滞后等。

四、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岷东乡原党委书记曾明浩,敖家镇原党委书记杨仕财、原镇长刘延刚、李勇奇,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志剑,原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由刚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准确、财务核算不规范等。

五、上级部署审计项目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18年财政专项审计主要对财政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公务卡改革情况、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公务卡改革推进效果不够明显;犍为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不完整等。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加强财政部门与各乡镇、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完善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精准率。各乡镇、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防止出现超预算的情况。

(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乡镇、部门要加强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的学习,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尤其是对“三公”经费的管理。财政部门应狠抓存量资金清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对往来借款要及时清理核销。

(三)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要健全财政资金监督体系建设,规范财务监督程序。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在资料申报、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要认真把关,保障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建设单位加强项目质量监督和管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和条款,对结算的工程量要认真核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及时整改,确保工程投入资金的真实、完整,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绩效。同时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督查,可预留一部分监理费用作为质保金,对于监理单位未严把工程质量关,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应扣减监理费用,对未履职尽责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降低风险。对超过规定金额的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避免采用应急工程、“一事一议”等形式规避招投标。对工程变更增减要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签证程序,并及时送审。

(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开支。春节亮化工程多为临时设施,每年拆除每年新建,存在安全隐患,更增加了财政负担,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环境污染,建议改为固定的亮化设备,节假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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