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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审计局对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

文章来源:犍为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7-08-17 16:5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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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四川省审计厅2017年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审计组自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28日,对犍为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犍为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情况如下:

审计组对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2016年预算编制及决算情况、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内部控制的建立情况、2016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划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犍为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初对基本支出和县本级专项资金编制了预算,但在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2016年“会议费”核算不准确。2016年会计账簿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列支为0元,通过单位提供的凭证,全年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列支会议费支出6笔共计18230.00元,报销会议费所附资料有:会议预算审批表(领导签批同意)、会议通知书、会议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正式发票。以上行为违反了200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200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责成犍为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结账列支,会议费在相应科目中单独列支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审计期间已整改落实问题1个:2016年1月收取的沙金承包费500000.00元列入“其他应付款——其他”科目,截止2017年3月底“其他应付款——其他”期末贷方余额为500000.00元。犍为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于2017年5月4日将沙金承包费500000.00元上缴县财政。提出审计建议8条,如严格制度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发挥内控制度在堵漏挖潜,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列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

特别说明:此次只对2016年度移民后扶直发资金、移民后扶政策实施工作转型补助资金的划拨进行了审计抽查。审计组调查移民后扶直发资金只是抽取部分报销凭据进行审核,没有实地调查;对单位其他专项资金的划拨、项目实施情况未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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