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关于答复十七届人大三次会第62号建议的函

文章来源:犍为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09-29 09:28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

李君、张洪英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收悉,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犍为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台了有关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文件,不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截止2017年12月,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13.53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3%。

一、2009年,县政府印发了《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意见(犍府发〔2009〕23号)文件,对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程序、内容、要求,以及配套政策措施做了较为详细的安排,促进了全县农村土


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2015年,县政府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犍府办发〔2015〕28号)文件,对如何做好我县土地确权工作、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等方面做了规定,对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起到了引领作用,进一步放活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

三、2015年,县农业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对土地流转的原则、方式、合同、工作流程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规范流转奠定了业务基础。

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意见的要求,出台一系列关于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以此规范、激励全县农村集体土地集中规范有序流转。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县委县政府还将启动乡村振兴规划,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农业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和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感谢您对我局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意见》(犍府发〔2009〕23号)

2.《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犍府办发〔2015〕28号)

3.《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犍农发〔2015〕8号)

 

 

 

犍为县农业局

 2018年6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