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学龄前幼儿保育和教育服务。
2025年清溪幼儿园主要工作有:
1.规范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保教质量。
2.提升教师素质,对教师进行各类培训。
3.购置教学设备设施,打造区角等。
4.对教学设备设施维修维护。
5.自筹临聘人员工资。
6.改善办园条件,购置室外大型建构材料及桌面玩具等。
二、部门概况
清溪幼儿园为股级事业单位,我园位于清溪镇交通社区,现和清溪镇高中共用一个校区。共有在编在岗老师18人,退休教师7人,临聘教职工5人,幼儿上下期共约40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查询附件2)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清溪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犍为县清溪幼儿园收入预算总额为526.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6.3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6.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5.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58万元,专项支出19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清溪幼儿园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清溪幼儿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6.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62万元。主要是学生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41.67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5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1.2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学前教育:2025年预算数为441.67万元,主要用于:本幼儿园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3.02,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16.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31.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清溪幼儿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犍为县清溪幼儿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犍为县清溪幼儿园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犍为县清溪幼儿园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7万元,增长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犍为县清溪幼儿园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清溪幼儿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犍为县清溪幼儿园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97.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97.2万元,主要为幼儿园保教保育费、幼儿园公用经费,用于学校保育保教工作正常运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以及普惠性幼儿园学生补差款。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