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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主要工作:


1.坚持依法治校,加强法律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法律意识


2.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班级文化建设课题研究。


3.进一步完善学校软、硬件建设,提升教职工素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4.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职业道德。


5.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与爱心教育、挫折教育,坚持立德树人。


6.借助少年宫平台抓特色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强化升学意识。


7.抓好校园安全防控工作。


8.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是一所农村初中,位于犍为县清溪镇,属于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26年初全校共有教职工122人,其中专任教师122人,遗嘱1人,西部志愿者1人,学校共有三个年级31个教学班,学生165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1869.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6.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69.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69.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20.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69.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初中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费、福利费、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为完成工作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9.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6.75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调标,保险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万元,占0.35%;教育支出1384.01万元,占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35万元,占11.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97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170.16万元,占9.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999:2026年预算数为6.64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和伙食补助费以及为西部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2.教育支出(20502)初中教育(032026年预算数为1384.0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费、福利费、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6年预算数为191.14万元,主要用于为学校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遗困人员生活补助;2089999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26.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和教职工工伤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89.97万元,主要用于为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5.住房保障(210)住房改革支出(11)住房公积金(01:2026年预算数为170.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清溪初级中学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1.45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伙食补助费和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无。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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