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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公开时间:2026年2月24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部门概况 3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3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6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十、名词解释 8


关于共青团犍为县委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1.行使共青团犍为县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2.参与制定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政策、意见,对我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3.参与有关我县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类活动;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在全县的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和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6.参与制定我县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我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化思想引领,提升政治育人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创新“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学习形式,开发“理论+实践”“线上+线下”融合课程,打造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讲品牌。加强“犍为新青年”平台建设,策划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网络思政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二)聚焦中心大局,强化青春建功行动。围绕县委“12333”工作思路,组建重点产业青年突击队,发挥青年在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化“我们村的年轻人”计划,培育更多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打造特色品牌项目,服务社会治理创新。


(三)精准服务需求,提升青年获得感。深入开展青年需求调研,推动更多惠青政策出台。优化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联合举办专场招聘会、创业培训等活动,扩大“逐梦扬帆计划”“嘉青创业贷”惠及面。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深化“童伴计划”“爱心蜀托”等项目,做好困难青少年关爱帮扶。


(四)夯实组织基础,提升团的组织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新兴领域团建工作,扩大组织覆盖。严格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强化“学社衔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团县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查询附件2)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团县委收入预算总额为79.5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5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11.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县委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共青团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县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电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县委机关、西部计划项目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支付西部志愿者及团委经费、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团县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5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94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时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7万元,占8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万元,占9.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万元,占3.51%;住房保障支出5.54万元,占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63.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社会保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党建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团县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0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团县委2026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或同级单位调研、检查、交流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团县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电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12.67%。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团县委安排委托业务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团县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团县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团县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9.5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1万元,主要为西部志愿者及团委经费项目、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工作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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