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播电视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社会体育、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
(4)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6)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事。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
(9)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
(10)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
(11)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
(12)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
(13)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
(14)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
(15)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的实施。
(16)监督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
(17)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8)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19)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二)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
(1)顶层规划编制,筑牢发展根基
完成犍为县“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严格对标《中共犍为县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决定》及《犍为县“十五五”规划》核心要求,明确“巴蜀文化旅游古郡走廊”建设路径与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次中心发展目标。
(2)重大项目建设,强化硬件支撑
推进清溪古镇改造提升,确定专业运营公司,全力争取专项债资金,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同步升级“夜发清溪”夜游线路与田园精品民宿。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联动全域景区打破边界限制,构建“蒸汽火车+桫椤秘境+古镇文庙”交通与体验环线。完成犍为县体育中心体育场改造,保障赛事承接能力。推进犍为县曲棍球赛训基地建设,夯实体育产业发展基础。犍为文庙石质文物修复。完成犍为县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竣工验收。推动犍为文庙东庑保护性修缮项目方案落地,争取专项资金到位。申报省级文保资金,实施犍为文庙、罗城古镇白蚁防治项目及犍为文峰塔修缮工程。
(3)文旅产品供给,丰富体验维度
承办四大四季主题活动,春季半程马拉松嘉年华、秋季茉莉花文化艺术季、秋季四川省文庙年会、冬季春节系列活动。办好重大赛事活动,举办2026年半程马拉松、全国性体育舞蹈赛事、“四季嘉年华”系列活动。争取承办“百城百艺”非遗项目展演、“天府大舞台”等省市重大活动,申报并承办2026年四川省文庙联盟大会第二次会议。推出舞台作品《罗城麒麟灯》、音乐作品《岷江号子》,以省级非遗为基础编排相关歌曲或舞剧。探索川剧创新节目,汇集社团人才开展多模式创作,持续推进“送戏曲下乡”。谋划文庙常态演艺活动,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场景。围绕“全域旅游”推出“古韵烟火”市井体验、“亲子研学”文化感知等核心产品,实现景区联动引流。
(4)品牌营销推广,扩大影响力
强化品牌定位,提炼“千年古郡金犍为”核心IP,突出“宝藏小城、美食之乡、慢时光”及“蒸汽火车+桫椤秘境+古镇文庙”复合体验。内容营销,制作“小火车的前世今生”“文庙六百年”“船形街的传说”等系列短视频、纪录片;邀请文化学者、旅游博主、网红实地探访直播。渠道拓展,开通“犍为文旅”抖音、小红书、B站账号,与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深化“打卡犍为”话题挑战赛。精准投放,针对成渝地区自驾游客、亲子家庭、文化爱好者定向投放广告,拓展核心客群。
(5)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惠民水平
建立特殊群体文化服务机制,开展专属群众文化活动,补齐服务短板。持续开展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完成2026年春晚编排及重要节庆活动策划执行。争取省级古籍修复项目资金,高标准完成第八次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
(6)文物保护与普查,守护文化根脉
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自查自检,配合省普查办开展文物登记、公示、实地抽查及清溪城遗址调查。做好2026年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准备工作,规范文物管理流程。推进岷江号子、麒麟灯非遗活态传承,按省级非遗申报要求完善传承谱系与保护计划。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犍为县图书馆、犍为县文化馆、犍为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犍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21.2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1.56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79.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0.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3.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万元,专项支出704.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1.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1.4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1.62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01.77万元,占8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75万元,占9.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8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91.13万元,占6.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486.92万元,图书馆(项):2026年预算数为86.82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7.98万元,群众文化(项):2026年预算数为183.1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6年预算数为0.16万元,文物(款) 其他文物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1.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6年预算数为29.5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宣传营销。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体育(项):2026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2026老体协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5.19万元,主要用于:2025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6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犍为县图书馆古籍保护。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2026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犍为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4.00万元,主要用于:犍为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常年文物保护经费以及2025中央财政文物保护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9.79万元,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8.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91.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49.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8.83万元。主要是因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支出项目主要有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用于车辆维护,加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4万元,下降2%。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委托业务费586.17万元,主要用于文旅宣传营销经费、2025中央财政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彩票公益金等。因项目专业需要委托外单位办理:一是评估评审类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等业务,二是技术、工程服务类监理等业务,三是规划类项目规划编制等业务,四是专项事务外包类项目宣传策划、展览布展、第三方监测等业务。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41.5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5.00万元,主要为文旅宣传营销经费项目、应急广播县级平台维护配套资金项目、"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