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镇党委主要职责:一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二是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是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四是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六是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镇政府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是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三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六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七是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八是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九是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十是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镇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一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二是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三是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镇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四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五是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聚焦基础项目落地。以全县交通三年攻坚行动为指导,以航电项目迁改复建为重点,配合航电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库区道路、桥梁复建以及集镇排洪防涝配套征地,争取实现水上通江达海、陆上外联内畅的新交通区位;全力保障四川犍为经济开发区孝姑核心区工业园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推进,启动铁炉防护堤截洪沟征地建设、兴隆安置点全面开工;积极推动实现自来水、天然气主管网覆盖区域的全面供应,完成沐溪大道基础工程,积极与岷江公司对接争取,利用航电征而未用土地,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大力推进“四公一农”建设,切实提升集镇服务功能。二是聚焦经济产业发展。推动安南村集体经济养牛场二期项目入栏养殖;依托中心村有机姜黄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全镇姜黄种植;在2026年3月底前顺利完成与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的雪茄烟试种项目第一次种植,投用五一村有机蔬菜分拣中心,推动强村公司与山东高速合作,在犍为东服务区打造农产品展示交易区,以上市公司带动强村公司健康发展,联农带农促进群众增收。三是聚焦换届前后衔接。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两委”选举,以做好新老班子交接、推动新任干部履职为重点,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培训,新任干部均明确一名镇级指导员,并适当安排因到龄退出的“老干部”返岗进行一对一帮带。持续深化“铁小炉”党建品牌打造,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落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工作要求,将解决群众身边实事作为新任班子凝聚治理共识的强劲合力,切实把铁炉镇在征地拆迁中形成的优势经验转化为治理模式,推动争先争跑行动落地见效。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犍为县铁炉镇便民服务中心、犍为县铁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471.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9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71.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97.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65万元,专项支出180.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1.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5.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2万元。主要是因为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人员减少,公共卫生服务岗人员服务期满解除协议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69万元,占28.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7万元,占8.91%;卫生健康支出42.85万元,占2.91%;农林水支出758.59万元,占51.56%;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84.02万元,占5.71%;其他支出20万元,占1.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4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79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6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2026年两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6.65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99.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1.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6年预算数为44.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391.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3.1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村组干部的基本工资和社区干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9.82万元,主要用于:五一村地质灾害点排危项目,同益村防洪排涝整治项目。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经费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6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天星村通硬化路项目。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84.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乐山市犍为县铁炉镇兴隆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没有该类项目支出,今年新增乐山市犍为县铁炉镇兴隆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
支出项目主要有乐山市犍为县铁炉镇兴隆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车购买财产保险服务、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6.1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13万元,增长4.38%。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安排委托业务费135.8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同益村防洪排涝整治项目、乐山市犍为县铁炉镇兴隆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因保障正常办公运转、项目实施需委托外单位办理专业性、辅助性政务服务业务。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采购公车财产保险服务、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471.2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0.20万元,主要为两馆一站免费开放、专项业务费、村级公共服务经费、五一村地质灾害点排危项目、同益村防洪排涝整治项目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