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与管理,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实施预防接种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病例和疫情处置,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的随访与管理,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开展适宜的中医药技术和医疗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社区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查询附件2)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796.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68.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2.42万元,事业收入1554.2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96.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0.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3.84万元,专项支出582.2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2.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8.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4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42.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安排委托业务费15万元,主要用于、放射检查第三方检查报告、环保项目等,因医废需委托外单位办理消毒检验业务。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救护车运行维护等,满足正常办公需求。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犍为县清溪镇中心卫生院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796.7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82.24万元,主要为医疗机构成本支出、资本性支出。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