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基本职能: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县域内农村公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监督检查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工程总体质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组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负责县域内农村公路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任务;负责组织或参与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交通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和鉴定;负责定期向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工程质量情况、施工安全形势。
(二)2026年主要工作
安排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回复我所下达的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各单位工作,加强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事中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大县道升级改造及危桥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点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质量评定验收,确保工程按时交付使用。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于2016年2月经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设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4人,在职员工12人,设所长一名,副所长一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收入预算总额为184.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7.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4.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4.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0.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4.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交通工程检测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7.17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万元,占11.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万元,占4.1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140.77万元,占76.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5.14万元,占8.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40.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8.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其他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2026年,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17万元,下降3.79%。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安排委托业务费1.8万元,主要用于财务做账项目,因单位需委托外单位办理做账相关业务。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犍为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5万元,主要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