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县国资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
3.负责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城。
5.通过法定程序对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東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6.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稳定工作。
7.参与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县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县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资本收益收缴工作,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8.协调中央、省、外地在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9.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属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职能转变,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1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分工。县政府办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县国资局负责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负责审核编制资产配置预决算组织开展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处置及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
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推进国企改革持续深入,加快实体化转型,突破信用等级升级;全面清理国有资产,形成台账清单,进一步提升闲置资产低效利用率;强化国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二、部门概况
县国资局为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查询附件2)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国资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县国资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18.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37.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18.0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18.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7.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专项支出25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国资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8.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县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国资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国资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国资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8.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3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6年实有人数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9万元,占8.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4万元,占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0.99万元,占82.45%;住房保障支出16.5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6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60.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有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充分有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持续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有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有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持续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管理以及盘活用好国有资产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国资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县国资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砂石处置成本支出1500万元。
支出项目主要是砂石处置成本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国资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县国资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2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21万元,减少5.46%。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县国资局未安排委托业务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县国资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县国资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县国资局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县国资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818.0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650.43万元,项目主要为县属国有企业重大改革专项资金、县属国有企业项目投资监管资金项目、砂石处置成本支出和县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