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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6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犍为县人民医院是犍为县唯一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乐山市“120”急救分中心,是本县医、教、研中心。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诊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编制床位500张,开放床位700张。职工总数76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5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8人:医生213人、护理350人、医技75人,占比87%)。高知人才8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正高级15人、副高级68人。2024年年末在职人员307人,2024年调入8人,调出15人,2024年末在职人员307人。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1470.35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57.72万元、4696.84万元,增长率各为-9.7%、-10.2%。主要变动原因是因为事业收入的减少导致总收入的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计41470.35万元(不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收入完成率为100%完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23万元,占比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57万元,占比1.4%;事业收入39856.55万元,占比96.1%。与上年相比收入总额减少4457.72万元,增加率-9.7%,其中原因是因为门诊、住院收入的增加导致医疗收入的增长。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41470.35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其中基本支出40750.08万元,占比98.3%,项目支出720.27万元,占比1.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3.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819.92万元,下降74.9%。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15.53万元,减少43.7%。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524万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1042.97万元,占9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5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支出决算为99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支出决算为40.7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
2024年度无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26.99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财政拨付的专项债券收入减少。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无。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救治及转运病人。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5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犍为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2024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