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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岷江航电移民迁建安置以及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移民和岷江航电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移民安置点和岷江航电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岷江航电移民安置点经济发展规划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实施省、市批准下达的后期扶持项目,并检查督促其执行情况。承担外迁移民(含瀑布沟电站移民)、县内库区移民后续帮扶工作。


4.负责开展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5.拟订全县岷江航电和后扶资金以及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组织开展岷江航电和后扶资金及项目内部审计、稽查、绩效评估、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6.负责岷江航电和后扶移民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岷江航电和后扶移民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全力做好岷江航电和后扶移民的维稳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对岷江航电建设政策的宣传、指导,做好资金管理和移民安置工作,全力推进岷江航电建设。强化对瀑电移民的政策宣传解释,为瀑电移民服好务,全力确保瀑电移民的稳定。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上述职责,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划安置后扶股、(3)财务统计股


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行政编制 11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总会计师 1 名,总工程师 1 名,中层职数 4 名。


设立犍为县移民服务中心1个,为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查询附件2)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09.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423.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60.35万元,事业收入6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49.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09.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4.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专项支出5227.7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59.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岷江航电、移民后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8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96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事业人员一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0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11.56万元,占1.86%;农林水支出217.02万元,占34.90%;住房保障支出363.06万元,占58.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5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


7.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49.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支出。


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涉及水利建设项目的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0.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28.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28.5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移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支出项目主要有舞雩镇移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石溪镇蔬菜大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工程。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4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4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48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接待省级验收检查小组等情况。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验收检查小组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85万元,增长37.53%。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石溪镇、舞雩镇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或:2025年,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犍为县岷江航电服务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678.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678.5万元,主要为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所需政府配套资金、向坪安置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岷江航电指挥部管理费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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