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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3.负责经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业务;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缴费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进行稽核检查。


4.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组织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管理、使用工作。


6.制定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平稳运行。


7.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咨询服务,开展社会保险法律宣传工作,普及社会保险知识。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


按照部省业务大管控要求,实施省、市、县业务经办联动管控,认真执行全省统一的经办管理规程,不断提升管控能力。依托全国统筹系统定期筛查触发规则疑点业务,重点聚焦关键信息变更、一次性补缴等高风险业务开展事中管控。切实做好政策执行、参保扩面、待遇核发、行风建设、风险防控等重点考核指标的各项工作。


2.深入推进社保扩面工作


强化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积极掌握参保人员底数,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精准开展“找人计划”,对未参保人员进行点对点服务。促进无劳动关系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筑牢社保基金风控防线


不断强化“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建立常态化社保经办风险排查、问题梳理和整改落实机制,落实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和要请报告等制度。业务风险管控关口前移,聚焦重复领待等高风险业务开展事中核查与事后抽查工作。开展“疑似死人、假人、服刑、重复领取”等违规现象常态化稽核和重点稽核。


4.扎实推进社保服务提质增效


按照“一网通办”考核要求,对标梳理办事清单,实现办事要素清楚明确,事项名称标准统一,推动“一网通办”“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见效。切实做好“好差评”工作,积极引导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主动评价,切实关注企业、群众的感受和诉求。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坚持定期通报制度,推动社保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596.4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25.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96.4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96.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9.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6.3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100.31万元,资本性支出1.1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96.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98.68万元,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797.77万元,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96.4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25.55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城乡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7.07万元,占98.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5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64.63万元,占1.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16.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6.0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0.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6.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8.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4.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1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2025年本单位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和工作餐支出等。


3.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2.04万元,增长80.3%。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6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和国产电脑。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797.7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797.77万元,主要为城乡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代缴困难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年金补记、贴息项目、特殊政策参保人员重新核定养老待遇县级财政补助项目、办公室设备购置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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