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贯彻执行省、市城乡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犍(回犍)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介绍
一、服务赋能共筑全县经济发展新引擎
(一)围绕重点产业布局优化人力资源服务。(1)加大争政策、争资金力度,积极争取省市对县市域经济副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向上争取资金规模不低于2300万元。(2)围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突出低空经济、绿色化工、现代农业等县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和求职需求两本清单,开展人社专员服务企业行动。(3)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点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编制培训计划,落实补贴性培训任务。(4)推动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中心等重点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建设。
(二)把稳经济发展舵盘提升社会保障水平。(1)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做好岷江航电枢纽工程等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工作,推进全县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2)做好用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发放,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3)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巩固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超龄从业人员、美团、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三)强化人才保障支撑加快城市提档升级。(1)加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用活“赴外招聘”,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赴高校考核招聘不少于5次。(2)积极做好“智兴天府专家行”后半篇文章,围绕农业、文旅、卫生医疗等重点领域柔性引才,推动专家智力服务基地建设走深走实。做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人才推荐工作。(3)用好人才工作先行区专项事业编制,积极引进县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推动犍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攥指成拳推动重点工作跃位争先
(一)全方位达成目标任务。(1)全力以赴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多措并举促就业,确保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脱贫人口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2)全面完成全市社保扩面征缴参保任务和全县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确保全县领待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3)做好记账户培训、就业荐岗和政策扶持工作,确保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省市平均水平。(4)全面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养老保险工作等专项考核。(5)做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推动建设服务站,实现“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6)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促进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以上。
(二)精准聚力重点群体就业帮扶。(1)做好失业保险领金情况分析和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有效控制失业规模,确保全县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2)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扎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3)利用网络直播招聘、“乐于就业”、“微犍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常态化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多渠道推送和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切实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4)结合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依托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全面掌握劳动力就业信息,为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和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提供精准就业服务,组织“春风送岗”大型招聘会、早茶产业零工市场等系列招聘活动。(5)依托“数智”赋能,创新就业服务工作模式,加强“犍帮帮”零工市场建设,发挥零工市场提供灵活就业信息的载体作用,多渠道解决用工难问题,推动就业创业服务下沉基层。(6)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率95%。新增见习基地1个,青年见习不少于58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好“1311”服务,定期开展大学生就业援助、大学生就业回访等家门口服务活动。
(三)推进社会保险提质增效。(1)平稳实施延迟退休政策改革工作,加强经办人员政策学习培训,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稳妥化解问题矛盾。(2)聚焦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高质量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引导断保人员续保缴费,推动实现参保人数增长,提升参保率和缴费率。(3)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健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加强基金监管和使用审核,突出资金使用的绩效。(4)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人社领域应用专题会精神,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跨部门使用。(5)按照统一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四)纵深推动多元人才培育。(1)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培训工作。(2)深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强评委会和专家库建设,强化职称评审监管。(3)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活动,加强与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打通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最后一公里”。(4)全面落实“八级工”制度,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出台《犍为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倍增三年行动方案》。(5)推动县域医联体建设,落实“县招乡用”,完成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五)着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2)围绕全县重大项目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开工第一课”培训指导,持续做好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全链条监管。(3)加强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4)用好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有效处置率不低于97%,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100%。(5)深化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加大重大集体争议、农民工工资争议、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等重点争议办理力度,确保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0%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6)探索“府院联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机制,组建“府院联动”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做好县内涉集体争议案件非诉化解工作。
三、深耕细作狠抓基础工作拓面延展
(一)集力培优社会保险水平。(1)加强社保待遇发放经办管理,实现“应发尽发”,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率达100%。(2)持续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擦亮“犍小保”服务品牌。(3)加快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深化川渝社保合作,深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深入推进退休“一件事”等事项高效办理,开展社保业务经办能力提升培训,推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向乡镇下延。
(二)聚焦提供人事人才保障。(1)围绕低空经济、绿色化工、现代农业等县域重点产业,制定2025年事业单位、重点企业人才招聘计划,组织好各类考试、考核、考调工作。(2)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领服务,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统筹规范,计划引进各类人才200余名。(3)强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4)落实基层人才招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不少于25人,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5)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正常增长机制,持续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三)全力做优农民工服务保障。(1)抓好三级劳务体系建设,支持国有劳务公司发展壮大,组织跨区域劳动力转移输出,实现劳务收入4000万以上。(2)开展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行动,有序推进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和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建设。(3)实施返乡创业人才回引计划,评选认定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基地,培育高技能人才30名以上,争创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树一批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大力挖掘本地“乡村匠人”。(4)持续做强县级劳务品牌“犍茉茶工”,围绕犍为农业产业、地方美食、非遗技艺、外派劳务等认定一批市县级劳务品牌,持续开展特色劳务品牌培训。(5)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力度,严格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流程。围绕茉莉花茶、农村家庭能人、企业生产等开展项目化技能培训,探索适合犍为县情的特色培训。
(四)致力强化人社综合服务保障。(1)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持续做好法治人社建设。(2)严格依法规范办理群众反映诉求,做好综合维稳工作。(3)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深学笃行夯实党建根基提质增效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2)结合“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主题实践活动和犍为县“领头领跑、竞赛竞跑、争先争跑”三大行动,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良好氛围。(3)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舆情监督和应对处置,筑牢“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4)强化党建引领,压紧“三级五岗”责任体系,推动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大局。
(二)全面推进干部赋能。(1)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业务能手、政策专家讲理论、讲政策、讲法规、讲业务,开展“人社讲堂”6期。(2)狠抓干部业务攻坚,培养一批种子选手参加“练兵比武”省市比赛。(3)优化人社信息宣传工作,制定2025年信息考核办法,深入挖掘人社“好故事”,传递人社“好声音”。(4)抓好年轻干部轮岗锻炼、顶岗锻炼工作,提高调查研究、科学决策、应急处突等能力。
(三)全面优化人社服务。(1)制定《服务联系群众十条措施》并推动实施。(2)持续打造“犍帮帮”党建品牌,以五“心”五“帮”党建项目为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引领人社公共服务大提升。(3)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川渝通办”等高效办。(4)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印发惠企政策清单,及时兑付各类补贴。
(四)全面建设廉洁机关。(1)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优化制度体系,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滋生。(2)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优化基层调研、投诉举报、自查自纠力度,不断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3)推动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和警示震慑,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犍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和犍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6604.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4.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05.6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8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04.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5.4万元,专项支出4955.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04.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创业和社保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648.6万元,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955.92万元,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05.6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92.08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较2024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2.61万元,占95.28%;卫生健康支出71.91万元,占1.09%;农林水支出105.89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34.11万元,占2.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101:2025年预算数为1045.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80150:2025年预算数为222.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3.2080199:2025年预算数为37.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2080505:2025年预算数为158.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0508: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
6.2080799: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7.2082602:2025年预算数为2100.3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8.2083001:2025年预算数为22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2089999:2025年预算数为487.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59.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2:2025年预算数为12.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30804:2025年预算数为105.89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13.2210201:2025年预算数为134.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化。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2025年本部门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
3.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4.11万元,增长36.82%。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604.5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955.92万元,主要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农民工服务保障经费项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项目、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犍为办事处经费项目、创业担保贴息和贷款风险基金项目、新成长劳动力招工成本补贴项目、城乡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代缴困难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年金补记、贴息项目、特殊政策参保人员重新核定养老待遇县级财政补助项目、办公室设备购置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