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3.全面加强德育建设。
4.坚持强化素质教育。
5.继续强化质量意识。
6.加强教育科研工作。
7.抓好综合治理工作。
8.狠抓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环境。
9.加强财务管理。
10.加强党组织建设。
11.切实发挥工会调节作用,做好学校维权维稳工作。
12.加大教育体育宣传。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清溪中心小学为股级单位,学校分三个校区,分别位于犍为县清溪镇正北街36号、犍为县清溪镇双玉街48号、犍为县清溪镇丁家村4组;现有教师123人,县骨干教师9人;学生223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犍为县清溪中心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1,788.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有所减少,主要是因为职工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37.10万元,上年拨款结转51.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8.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94.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3万元,2024年结转生均公用经费51.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犍为县清溪中心小学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清溪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纳、工会费、党建费等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犍为县清溪中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普通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犍为县清溪中心小学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7.1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职工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335.91万元,占7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82万元,占1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18万元,占5.0%;住房保障支出158.32万元,占8.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小学教育(2050202):2025年预算数为1,335.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奖励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5年预算数为172.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25年预算数为5.0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0799):2025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岗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5年预算数为19.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2025年预算数为89.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7.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5年预算数为158.3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犍为县清溪小学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3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退休生活补助,公共卫生服务岗生活补助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为县清溪中心小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犍为县清溪中心小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与2024年预算略有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来校教研、教改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