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为犍为县全县教育系统所有直管单位和学校的财务提供“集中管理、分户核算”服务。并进行预算监督、培训指导、档案管理。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业务工作
2025年,犍为县教育财务集中管理核算中心(简称县教育核算中心)为确保各核算单位教育教学的正常有序开展,在经费来源和使用方面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各单位报账员业务培训指导。
(1)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内所有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为报账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对原始凭证合法性的审核、财务处理等;
(2)负责办理报账单位的财务收支结算业务及会计核算工作,记录、核算和报告报账学校各种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
(3)监督报账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
(4)负责报账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核算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等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了职工的会计业务能力,受到上级的表彰.
2.工会工作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主政法、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建设。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工会活动。做好退休老师和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
3.安全后勤工作
及时采购各类办公用品和其他所需物品,保管、配发,努力做到勤俭节约。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如有损耗及时维修,或予以添置。抓好中心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安全卫生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完善应急预案制度和管理措施。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和各处室中的电器、线路、装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切实做好防水、防盗、防触电及防其它意外事故的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要求进行财务管理。接受了上级财务检查,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
二、部门概况
犍为县教育财务集中管理核算中心隶属于犍为县教育局,系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教育教育核算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21.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1.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1.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2.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87万元,专项支出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教育核算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教育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教育核算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教育核算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92万元。主要是因为有部分人员调整,减少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71.05万元,占77.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8万元,占10.61%;卫生健康支出9.18万元,占4.15%;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占7.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1.05万元,主要用于: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附加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核算中心开展工作的办公及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教育核算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县教育核算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教育核算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
2024年没有公务接待费计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教育核算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教育核算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21.2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万元,主要为管理核算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